做出来的把子肉就像她的人,肥而不腻,入口即化满嘴油。
生活水平上来后,很多女孩子对肥肉是无法享受。
太婉宫宫妆,却都是正儿八经的食肉动物。
太婉适当的吃肥肉,是来维持皮肤的胶原蛋白,皮嫩水滑。
秦宫宫则是指望优质高蛋白,来维持她力大无穷的特点。
个头一米半的韦妆妆,能有低头看不到脚尖的黄金比例小身段,自然离不开肉类。
那就更别说“毛都敢唆,肥肉算啥?”的李南征了。
“喝点?”
秦宫问李南征。
李南征还没啥反应。
李太婉就抢先说:“白酒,要高度的。红酒马尿味,啤酒只会发胖涨肚子。”
行。
喝点就喝点。
今晚不喝五粮汾酒台子茅啥的,就喝当地的青山地瓜烧,六十度可当酒精用。
一瓶500毫升,一茶碗二两半。
一瓶地瓜烧刚好倒满四茶碗。
“今晚就喝这一瓶。来,干一个。”
秦宫率先举杯,定下了今晚四人的消费总酒量。
没人反对。
每人喝二两半的高度白酒,算是不多不少刚刚好。
嘶,哈。
真辣。
过瘾!
四人喝了口,都吧嗒着嘴的拿起了筷子。
在盘子里争抢把子肉,放在了嘴里。
大口喝酒,大口吃肉时,总能让人心生说不出的豪气。
一男三女中,酒量最大的就是妆妆。
她不但完美继承了温狼王的身材相貌,也继承了妈妈的酒精免疫体质。
堪称是千杯不倒,万杯不醉。
其次就是秦宫。
她从三岁多点被老杜带进白云观后,每天喝的中草药中,就有含酒精的东西。
她没有韦妆千杯不醉的变态本领,但地瓜烧喝两瓶,依旧能生活自理。
其次是李太婉。
一斤高度白,能让她勉强浪兮兮的喊爸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