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……这口感……”她那双漂亮的眸子里满是惊艳,“竟比燕窝还要滑嫩几分,却又带着米做的韧劲,奇妙,当真奇妙!”
王学士也尝了一口,随即闭上眼细细品味,半晌才睁开,抚掌赞叹:“妙!妙在一个‘融’字!此物看似无味,实则能容纳万物之味,配清汤,它便清雅如君子,若是配上浓汤,想必又是另一番豪侠滋味。何掌柜,你这‘龙须粉’,取得好名字!”
有了这两人带头,其他宾客也纷纷动筷,赞叹声此起彼伏。
第二道菜,是烤薯片和拔丝地瓜。
金黄的薯片上撒着细细的椒盐和从超市空间取出的秘制香料粉,薄脆香酥,咔嚓作响,几位平日里注重仪态的千金小姐也忍不住多拿了几片。
拔丝地瓜则更是惊艳,晶亮的糖丝拉得老长,在烛火下像金线般闪耀,在凉水里一蘸,外层的糖衣变得酥脆,咬一口,外脆内软,那股子纯粹的香甜,让吃惯了精致点心的贵女们也露出了满足的笑容。
“这……这竟是红薯做的?”一个文人不敢相信地问,“我老家的红薯都是拿来喂猪的,何曾想过能做得如此精巧!”
“食材不分贵贱,只看烹调之人的用心,”何青云端着最后一道压轴菜走出来,那是一坛半人高的紫砂酒坛,坛口用红布和黄泥封得严严实实,“各位,这最后一道,便是传闻中用土豆酿的‘烧刀子’——汉寿王。”
李重阳亲自上前,用小锤敲开泥封,一股浓烈到极致的酒香瞬间喷薄而出,那香味不再是寻常烧酒的辛辣,而是多了一份醇厚与绵长,像秋日里成熟的果实,厚重而甘冽。
王师傅用一个长柄竹提,从坛中打出一提琥珀色的酒液,那酒液清澈透亮,挂在壁上,像融化的蜜蜡。
王学士只闻了一下,便已面露醉意:“好酒!光闻这香气,便知是窖藏了一年以上的陈酿!这绝不是寻常的烧刀子!”
李重阳给每人斟了一小杯,众人学着王学士的样子,先闻香,再小口品咂。
酒液刚一入口,一股火线瞬间从舌尖烧到喉咙,可那烈性一闪而过,紧接着便是一股奇异的甘甜从喉底涌上来,暖意瞬间传遍四肢百骸,让人通体舒泰。
“痛快!这酒,当浮一大白!”一个平日里滴酒不沾的书生,此刻也忍不住满脸通红地叫好。
“此酒烈而不燥,醇而不腻,入喉一线,回味无穷,当得起一个‘王’字!”王学士将杯中酒一饮而尽,竟已有了七八分醉意。
他站起身,走到堂前早已备好的笔墨纸砚前,借着酒兴,挥毫泼墨,一首《汉寿良品赋》一气呵成:
“汉寿有奇珍,土豆化龙须。滑可赛燕窝,韧能胜银鱼。红薯亦非凡,拔丝金缕衣。脆片赛玉屑,入口满香奇。更有汉寿王,开坛香十里。烈酒入豪肠,化作英雄气。莫言出身贱,匠心自高洁。请君尝一箸,方知其中味。”